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