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0日,中熙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恒通公司,同时收到恒通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 000元、年利率7%、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8月10日,恒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中熙公司同意恒通公司用一台设备抵偿该应收票据。这台设备的历史成本为120 000元,累计折旧为30 000元,发生清理费用等1 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9 000元,公允价值为90 000元。中熙公司未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恒通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和资产转让损益分别为( )元。
A: 12 500,8 000
B: 8 000,10 000
C: 9 000,8 000
D: 13 500,8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