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此书。分析本案,下列关于本案中有关认定处理及提起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考点】侵权法律制度-侵权行为
【解题思路】选项A错误,《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包某只是委托程某邮寄,并未向要约人张某发出承诺,合同尚未订立。
选项C错误,侵权行为,是指因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而依法应对所生损害负赔偿责任的致害行为,张某对此书并不享有《侵权责任法》意义上的民事权益,无权可侵。
选项D错误,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是债权人,包某的承诺尚未作出,张某与包某之间的购书合同未成立,张某不享有债权,无权提起撤销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