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解析】选项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选项B: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非专业服务机构不能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