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级会计职称报考资格: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