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级会计报考要求如下:
1、基本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2、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或者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或者具备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