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包括以下几种:

  1、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等。

  3、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

  4、否定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5、无法表示意见:说明审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且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而广泛的,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