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直接计算法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间接计算法下,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