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独资企业,都要把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做好。合伙企业要交哪些税?合伙人之间要如何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就是合伙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利润,根据“先分后税”的原则,按照各合伙人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缴纳所得税。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是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也是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个人合伙人按分配比例计算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