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捐赠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内容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发生捐赠支出的企业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包括属于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