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

  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等其他服务;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守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