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执行准则体系包括:

  1、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2、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根据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