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务会计科目指企业在发生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业务时所应使用的会计科目,一般包括“应交税费”科目和“税金及附加”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2、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征收范围较广,具体包括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地区。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