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名初级会计报考条件: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