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的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根据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字,市财政局会计处确认盖章后,留存一份。

  2、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于每月底将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送至所在财政局会计处,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然后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

  初级会计全称是初级会计职称,也就是助理会计师。考试科目是《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