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码交易的处理主要体现在采用混码交易的方式,委托人的指示并不反映到编码上,很多委托人保证金亏损时就起诉期货公司,理由是期货公司所代交易未进入市场,私自对冲,并要求期货公司退还保证金。

  混码交易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反“为每一个客户单独设置交易编码,一户一码入市交易”的交易规定,为了规避大户限仓或节省保证金,而将不同客户的指令混合入市交易。

  因此,基于混码交易导致无法区分客户成交指令的理由,否认该指令存在于交易所场进行交易,缺乏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