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年限是指固定资产折旧时的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
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因素包括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按照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等,一旦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不得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