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企业汇算清缴应补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涉及以前年度的税款直接计入当年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具体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年度汇算清缴后因多缴所得税需税务机关退回的,则做以上分录的相反分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