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算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其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公式为: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的计提方法最常用的有以下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年数总和法,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期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时候除了最后两年之外不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

  最后两年每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净残值-以前年度累计折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