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物业费且取得对应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2、若企业为物业管理方,取得物业费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发生物业费且取得对应发票的,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企业为物业管理方,取得物业费收入的,应当根据业务性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