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收到可抵扣费用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抵扣进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企业收到可抵扣费用票,应当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未抵扣的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