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买笔记本且取得对应发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笔记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按期计提笔记本折旧,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折旧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等——折旧费

  企业购买笔记本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通过“固定资产”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按期计提累计折旧时,应通过“累计折旧”科目进行核算,期末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费用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