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店装修计入费用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门店装修计入资产价值时:

  借:在建工程——装修费用

    贷:银行存款

  装修门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装修费用

  门店装修计入费用且取得对应发票,应当设置“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门店装修计入资产价值,应当设置“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装修费计入资产价值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