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向对方借款,按照借条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借款方名称

  企业偿还借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借款方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借对方款项,按照借条做以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借款方名称

    贷:银行存款

  企业收回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借款方名称

  企业进行借款时,应当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借对方款项时,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