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购买手机公用且取得对应发票: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公司购买手机作为员工福利: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公司购买手机公用且取得对应发票,应当设置“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借方科目核算;公司购买手机作为员工福利,应当设置“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银行存款”贷方科目核算。作为员工福利购买的手机,取得发票为个人抬头,属于个人消费,取得对应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