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进行助困捐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2、期末进行利润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企业进行助困捐款,应当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科目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进行核算。“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