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需要先前往国税局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注销登记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的注销。企业财务人员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相应国税局申请发票和税款的清缴,再携带《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对应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人员录入受理的资料信息,并将回执单交给办税人员;主管税务机关会对注销申请进行相应的稽查、核准,并将核准意见盖上税务公章后交给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凭此项盖上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加上其他的相关材料到对应窗口办理注销核准的手续。经税务局核准注销后,税务机关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