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代理记账公司时,由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按隶属关系向当地发证机关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表;

  2、批准机构设立的有关证明文件;

  3、从业人员名单、简历、会计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4、机构负责人的姓名、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5、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资格证书。凡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