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入果树苗作为商品销售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果树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购入果树苗作为农业企业持有的资产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果树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购入果树苗,若作为商品销售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通过“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若购入果树苗作为农业企业持有的资产且取得对应发票时,应当通过“消耗性生物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