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股东入资,股东撤出资金时:

  借:实收资本——股东名称(撤股方)

    贷:实收资本——股东名称(受股方)

  2、注册资本减少,股东撤出资金时:

  借:实收资本——股东名称(撤股方)

    贷:银行存款

  新股东入资或注册资本减少,股东撤出资金,应当通过“实收资本”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