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入是指人民银行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开展各项业务的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人民银行的所有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收入核算。财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业务收入、其他收入。
其中,利息收入是指以资产形式形成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收或形成的利息。包括金融机构再贷款利息收入、再贴现利息收入、专项贷款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利息收入等。
业务收入指人民银行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办理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除利息收入以外的相关收入。包括外汇储备经营收益、手续费收入、证券买卖收益、预算外专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与人民银行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包括对外投资收益、租赁收入、赔款收入、其他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