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也称为“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享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等权利。通过赋予纳税人纳税主体的地位,有助于明确纳税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