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年应征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那么其应纳税额该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退回的,向购买方退还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