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指的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属于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品目,土地有偿使用费指的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

  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各地区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状况、社会经济发展平等情况制定。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