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