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贴补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奖金或贴补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所征税额一般与该商品所接受的补贴额相等。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贴补而造成进口国生产的同类产品的重大损害,就构成征收反贴补税的条件。这种奖励和补贴包括对外国制造商直接进行支付以刺激出口、对出口商品进行关税减免、对出口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融通等措施。

  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抵销其所享受的贴补数额,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其不能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