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内部牵制原则,也称钱账分管原则。内部牵制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其中一项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钱账分管原则的意思是,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

  各单位的出纳都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通过遵循出纳原则,防止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和单位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