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业务是一种出借业务,即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
投资者以部分自有资金(或证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其余部分资金(或证券)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其不足部分,即向证券金融机构借入的垫付款(或证券)。同时,证券金融机构垫付的差价款在多数情况下是向银行的贷款或在货币市场上的融资,这称为“转融通”,它包括资金转融通和证券转融通。
转融通业务对整个券商行业及资本市场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推出转融通业务后,由于券商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融资融券规模将会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