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既是一种约定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股东出资义务是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也是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为公司目的事业所负之对公司所为的一定给付义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了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在实践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多种,情形不同,对公司、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产生的影响亦有所不同,因而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方式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