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是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纪律的行为,在我国,银行应根据规定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

  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