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是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类项目的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根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2019年10月1日起,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