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配的原则包括:

  1、非盈余不得分配原则。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法定顺序是首先在税法允许的补亏期限内,以当年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二是缴纳所得税,三是弥补以税前所得补亏后仍存在的亏损,四是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五是提取任意公积金,六是向股东分配股利;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这不仅是公司发行股份时应遵循的,也是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应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