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1、真实性原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是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基础,以没有扭曲和不加粉饰的方式再现或反映真实状况;

  2、准确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必须用精确不含糊的语言表达其含义,在内容和表达方式上不得使人误解,在对公开披露的信息的准确性理解上,应当以一般投资者的判断能力作为标准;

  3、完整性原则:要求将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进行披露,在披露某一具体信息时,必须对该信息的所有方面进行周密、全面、充分的揭示;

  4、及时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应及时地依法披露有关重要信息;

  5、公平披露原则:要求上市公司向所有大小投资者平等地公开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