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的用途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扩大企业生产经营。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