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不动产所得是一国居民从位于非居住国境内的不动产所获取的所得,其中所指的不动产所得是纳税人在不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利用不动产所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所有权而取得的所得。对于跨国不动产所得的征税,各国间签订的税收协定普遍采用了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所建议的规则。

  跨国不动产所得的形式主要包括纳税人直接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不动产所获得的收益,或纳税人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不动产以出租的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所获得的租金性质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