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关税的独有特征有以下两个:

  1、社会与生态的统一性:绿色关税强调把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活动全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规范进出口活动,从而保护环境。同时也以生态化的理念重新调整了进出口秩序,体现了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性特征;

  2、征收与支出的整体性:绿色关税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即可在法律中明文规定该绿色关税收入款项只能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以确保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