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审计报告一般分为两个部分,文字说明部分和附件部分。文字说明部分是审计报告的主要部分,记载审计报告需要说明的全部事项,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包括审计概况、审查发现问题的说明、审计意见、有关审计人员的签章及审计报告日期。文字部分具体又划分为范围段、说明段和意见段等三个部分,各段的表达方式、内容和运用的专业术语都必须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附件部分主要包括主要会计报表或与调整后的会计报表有关的说明或解释资料。

  简式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用简练的语言扼要地说明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和简略地表达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