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审计口头证据时,注册会计师要注意询问被审事项发生时的实况、对特别事项的处理过程、采用特别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理由、对舞弊事实的追溯调查、可能事项的意见或态度等等。

  其次,口头证据本身不能完全证明事实的真相,因为被调查或询问人可能有意隐瞒实情或由于对过去事情记忆上的模糊或遗漏而导致口头证据不准确、不完整。因此,获取口头证据的同时,还应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其他形式的审计证据。

  最后,注册会计师获取口头证据时一定要讲究技巧性,不能逼供、威胁,应讲明原则和要求,循循善诱,并做好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