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检查法的种类有以下三种:
1、详查法:又称为“精查法”或“详细审计法”,是指对被审计单位被查期内的所有活动、工作部门以及经济信息资料采取精细的审计程序,进行细密周详的审核检查;
2、抽查法:又称为“抽样审计法”,是指从作为特定审计对象的总体中,按照一定方法,有选择地抽出其中一部分资料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其余部分的正确性及恰当性进行推断的一种审计方法;
3、重制法:又称为“重记法”,是指在既不能使用详查法也不能应用抽查法时所采取的审计方法,也是在对被审计单位应审经济资料进行整理重记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而进行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