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应付股利的检查应包括企业是否遵循一定的顺序和原则从利润中分配股利给投资者。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首先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再提取公益金,最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一起向投资者分配。

  除此之外,还需检查应付股利的分配方法、数额是否与投资协议和经济合同的规定一致,有无弄虚作假、隐瞒或虚增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向投资者转移利润的现象。